• 六法
  • 六法

注音一式:

ㄌㄧㄡˋ ㄈㄚˇ

漢語拼音:

liù fǎ

漢語拼音數字:

liu4 fa3

釋義:

1.憲、刑、民、商事法及刑事訴訟、民事訴訟法的總稱。 2.南朝齊謝赫的《古畫品錄》中,品評人物畫的六項標準:氣韻生動、骨法用筆、應物象形、隨類賦彩、經營位置、傳模移寫。後來此六種法則廣為應用於山水或花鳥等題材。後代評論家對於六法的先後次序,也有不同的主張,不論如何,六法已經成為中國畫習慣性的代名詞。

部首外筆畫數:

0

總筆畫數:

0

異體字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