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第四審
  • 第四审

注音一式:

ㄉㄧˋ ㄙˋ ㄕㄣˇ

漢語拼音:

dì sì shěn

漢語拼音數字:

di4 si4 shen3

釋義:

一種司法正常審判制度之外的另一種最高司法審判制度。通常為負面意義的名詞。我國民事與刑事訴訟法均規定三級審制,而有一些特殊的政治或司法手段,可能干涉正常司法程序或判別結果,其中以解釋憲法與法令的機構最受注意,如我國的大法官會議即是一個最易受批評的第四審機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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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筆畫數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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異體字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