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普通強盜罪
  • 普通强盗罪

注音一式:

ㄆㄨˇ ㄊㄨㄥ ㄑㄧㄤˊ ㄉㄠˋ ㄗㄨㄟˋ

漢語拼音:

pǔ tōng qiáng dào zuì

漢語拼音數字:

pu3 tong1 qiang2 dao4 zui4

釋義:

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,以強暴、脅迫、藥劑、催眠術或他法,至使不能抗拒,而取他人之物或使其交付者,稱為「強盜罪」。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,亦同。預備犯及未遂犯亦罰之。

部首外筆畫數:

0

總筆畫數:

0

異體字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