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死有餘辜
- 死有余辜
注音:
ㄙˇ |ㄡˇ ㄩˊ ㄍㄨ
漢語拼音:
sǐ yǒu yú gū
釋義:
辜,罪。「死有餘辜」形容罪惡深重,死都不足以抵罪。語出《漢書.卷五一.賈鄒枚路傳.路溫舒》。
典源:
《漢書.卷五一.賈鄒枚路傳.路溫舒》夫獄者,天下之大命也,死者不可復生,&8ea7a2db.jpg;者不可復屬。《書》曰:「與其殺不辜,寧失不經。」今治獄吏則不然,上下相敺,以刻為明;深者獲公名,平者多後患。故治獄之吏皆欲人死,非憎人也,自安之道在人之死。是以死人之血流離於市,被刑之徒比肩而立,大辟之計歲以萬數,此仁聖之所以傷也。太平之未洽,凡以此也。夫人情安則樂生,痛則思死。棰楚之下,何求而不得?故囚人不勝痛,則飾辭以視之;吏治者利其然,則指道以明之;上奏畏卻,則鍛練而周內之。蓋奏1>當之成,雖咎繇2>聽之,猶以為死有餘辜3>。何則?成練者眾,文致之罪明也。是以獄吏專為深刻,殘賊而亡極,媮為一切,不顧國患,此世之大賊也。故俗語曰:「畫地為獄,議不入;刻木為吏,期不對。」此皆疾吏之風,悲痛之辭也。故天下之患,莫深於獄;敗法亂正,離親塞道,莫甚乎治獄之吏。〔注解〕(1)奏:古代臣下向皇帝上書或進言。(2)咎繇:音ㄍㄠ |ㄠˊ,相傳為舜之臣,掌刑獄之事,善聽獄訟。亦作「皋陶」、「咎陶」。 (3)辜:罪、過錯。
典故說明:
漢代路溫舒,字長君,鉅鹿東里人,為人勤學不倦。漢宣帝剛即位不久,任職獄官的路溫舒就上書建議宣帝開仁德之心,減緩犯人的刑期。他認為天下至今不能太平,是因為獄官執法過於嚴苛,而秦朝之所以會滅亡也是因為這個緣故。和古代獄官相比,現今獄官太過草率不人道,因為他們一方面害怕執法有過失受到處分,一方面為了順利結案,於是對捉到的疑犯行刑逼供,受不了刑求的疑犯只得勉強認罪。以這種不當手法取得的供詞,即使最後是由咎繇來斷案,也會認為人犯實在罪惡深重,連死都不足以抵罪。因此,他期望宣帝能夠聽取各方諫言,廢除嚴苛的刑罰,讓天下回歸太平。「死有餘辜」就是直接摘自典源的一個成語,用於形容罪惡深重,死都不足以抵罪。
書證:
01.《漢書.卷五一.賈鄒枚路傳.路溫舒》:「蓋奏當之成,雖咎繇聽之,猶以為死有餘辜。」(源)02.《三國志.卷一三.魏書.鍾繇華歆王朗傳.王朗》裴松之注引《獻帝春秋》:「朗愚淺駑怯,畏威自驚。又無良介,不早自歸。於破亡之中,然後委命下隸。身輕罪重,死有餘辜。」03.宋.無名氏《李師師外傳》:「惟是我所竊自悼者,實命不猶,流落下賤,使不潔之名,上累至尊,此則死有餘辜耳。」04.《明史.卷一八一.劉健列傳》:「若復顧惜身家,共為阿順,則罔上誤國,死有餘辜。」05.《封神演義.第九九回》:「你這二賊,惑君亂政,陷害忠良,斷送成湯社稷,罪盈惡貫,死有餘辜!」06.清.林則徐《林文忠公公牘.公牘六.頒發禁煙治罪新例告示》:「爾等更當觸目驚心,如再觀望遷延,以身試法,則是孽由自作,死有餘辜,毋謂言之不早也。」
用法說明:
【語義說明】形容罪惡深重,死都不足以抵罪。貶義。【使用類別】用在「罪惡深重」的表述上。【例 句】<01>這個壞人罪孽深重,惡貫滿盈,的確是死有餘辜。<02>這種賣國求榮、殘害忠良的奸臣,真是死有餘辜。<03>像他這種十惡不赦的罪人,即使千刀萬剮,依然死有餘辜。<04>這批死有餘辜的歹徒終於被制裁了,真是天網恢恢,疏而不漏!
近義:
罪大惡極
罪不容誅
罪該萬死
參考語詞:
死有餘罪
死有餘責
死有餘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