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司法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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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音一式:

ㄙ ㄈㄚˇ ㄩㄢˋ

漢語拼音:

sī fǎ yuàn

漢語拼音數字:

si1 fa3 yuan4

釋義:

我國中央政府五院之一。為全國最高司法機關。掌理民事、刑事、行政訴訟的審判、公務員的懲戒及政黨違憲解散案件審判權,並有解釋憲法、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的權力。分設最高法院、最高行政法院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、臺灣高等法院及臺北、臺中、高雄高等行政法院、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、福建金門地方法院及福建連江地方法院等。

部首外筆畫數:

0

總筆畫數:

0

異體字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