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十二項建設
- 十二项建设
注音一式:
ㄕˊ ㄦˋ ㄒㄧㄤˋ ㄐㄧㄢˋ ㄕㄜˋ
漢語拼音:
shí èr xiàng jiàn shè
漢語拼音數字:
shi2 er4 xiang4 jian4 she4
釋義:
政府於民國八十三年一月提出的國家建設項目,包括:一、整建國中與國小教育設施;二、整建遊憩系統、都會公園及體育設施;三、充實省、縣、鄉鎮及社區文化之軟硬體設施;四、新市鎮開發與國宅興建;五、改進公共運輸、生活圈道路系統及全面興建停車場;六、建設工商綜合區;七、加速興建垃圾焚化爐及衛生掩埋場;八、加速開發管理水資源;九、高速鐵路建設;十、高雄市捷運系統,臺中及臺南鐵路地下化;十一、第二高速公路及東西向快速道路;十二、規畫中部橫貫快速公路。
部首外筆畫數:
0
總筆畫數:
0
異體字:
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