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直轄市
  • 直辖市

注音一式:

ㄓˊ ㄒㄧㄚˊ ㄕˋ

漢語拼音:

zhí xiá shì

漢語拼音數字:

zhi2 xia2 shi4

釋義:

由中央直接管轄的都市,為我國第一層級地方自治團體。凡人口數達一百二十五萬,且於政治、經濟、文化及都會區域發展上有特殊需要之地區,得報行政院核定設直轄市。目前我國有臺北市、高雄市二直轄市。亦稱為「院轄市」。

部首外筆畫數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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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筆畫數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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異體字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