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緊急避難行為
  • 紧急避难行为

注音一式:

ㄐㄧㄣˇ ㄐㄧˊ ㄅㄧˋ ㄋㄢˋ ㄒㄧㄥˊ ㄨㄟˊ

漢語拼音:

jǐn jí bì nàn xíng wéi

漢語拼音數字:

jin3 ji2 bi4 nan4 xing2 wei2

釋義:

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的生命、身體、自由、財產的緊急危難,出於不得已而侵害他人的行為,稱為「緊急避難行為」,我國刑法第二十四條明定為不罰。

部首外筆畫數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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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筆畫數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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異體字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