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教育學程
  • 教育学程

注音一式:

ㄐㄧㄠˋ ㄩˋ ㄒㄩㄝˊ ㄔㄥˊ

漢語拼音:

jiào yù xué chéng

漢語拼音數字:

jiao4 yu4 xue2 cheng2

釋義:

未設教育院、系、所之大學院系為培育中小學及幼稚園師資所開設之課程。開設此學程所需師資及設立標準依教育部規定辦理。按規定,只有各校大二以上和碩、博士班在校生才可以修習,畢業生不可以返校補修,每學期修習教育學程學分數的上限,由各大學自行規定。各類教育學程應修學分數為:中學廿六學分、國小四十學分、幼教廿六學分、特教四十學分。

部首外筆畫數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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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筆畫數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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異體字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