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公地放領
  • 公地放领

注音一式:

ㄍㄨㄥ ㄉㄧˋ ㄈㄤˋ ㄌㄧㄥˇ

漢語拼音:

gōng dì fàng lǐng

漢語拼音數字:

gong1 di4 fang4 ling3

釋義:

自民國四十年起,政府將公有耕地優先由承租公地的現耕農承領的政策。放領面積,每戶不超過水田二甲或旱田四甲。公地承領人在規定期限內,繳清地價後就取得土地所有權。

部首外筆畫數:

0

總筆畫數:

0

異體字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