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告訴乃論
  • 告诉乃论

注音一式:

ㄍㄠˋ ㄙㄨˋ ㄋㄞˇ ㄌㄨㄣˋ

漢語拼音:

gào sù nǎi lùn

漢語拼音數字:

gao4 su4 nai3 lun4

釋義:

必須經被害人或有告訴權人的告訴,才能論罪,如傷害罪、妨害名譽罪等。

部首外筆畫數:

0

總筆畫數:

0

異體字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