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立法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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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音一式:

ㄌㄧˋ ㄈㄚˇ ㄩㄢˋ

漢語拼音:

lì fǎ yuàn

漢語拼音數字:

li4 fa3 yuan4

釋義:

我國中央政府五院之一。由民選的立法委員組成,為全國最高立法機關,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權。分設內政及民族、外交及僑務、國防、經濟及能源、財政、預算及決算、教育及文化、交通、司法、法制等委員會;有議決法律、預算、戒嚴、大赦、宣戰、媾和等案的權力。

部首外筆畫數:

0

總筆畫數:

0

異體字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