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提審
  • 提审

注音一式:

ㄊㄧˊ ㄕㄣˇ

漢語拼音:

tí shěn

漢語拼音數字:

ti2 shen3

釋義:

移轉審訊。根據憲法第八條及提審法規定,一般人民若被法院以外之任何機關非法逮捕拘禁時,得由當事人或其關係人向所屬法院提出聲請,要求拘捕機關將案子限時移轉開庭審訊。如:「逮捕拘禁之機關,對於法院之提審,不得拒絕或遲延。」

部首外筆畫數:

0

總筆畫數:

0

異體字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