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灣關係法
台湾关系法
注音一式:
ㄊㄞˊ ㄨㄢ ㄍㄨㄢ ㄒㄧˋ ㄈㄚˇ
漢語拼音:
tái wān guān xì fǎ
漢語拼音數字:
tai2 wan1 guan1 xi4 fa3
釋義:
中美斷交後,美國為維持和中華民國非正式官方關係而制定的法案。根據此法案,中華民國得以在美國設立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,美國也在臺灣地區設立美國在臺協會,以履行斷交前大使館所負的外交功能。法案中明文規定美國維持和我國非官方的關係,並且繼續售予我國防衛性武器。
部首外筆畫數:
0
總筆畫數:
0
異體字:
否
臺灣高山族 台湾高山族
臺灣國語 台湾国语
臺灣光復節 台湾光复节
臺灣科技大學 台湾科技大学
臺灣海峽 台湾海峡
臺灣海洋大學 台湾海洋大学
臺灣環頸雉 台湾环颈雉
臺灣精品 台湾精品
臺灣警察專科學校 台湾警察专科学校
臺灣犬 台湾犬
臺灣新美術運動 台湾新美术运动
臺灣學術網路 台湾学术网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