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臺灣關係法
  • 台湾关系法

注音一式:

ㄊㄞˊ ㄨㄢ ㄍㄨㄢ ㄒㄧˋ ㄈㄚˇ

漢語拼音:

tái wān guān xì fǎ

漢語拼音數字:

tai2 wan1 guan1 xi4 fa3

釋義:

中美斷交後,美國為維持和中華民國非正式官方關係而制定的法案。根據此法案,中華民國得以在美國設立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,美國也在臺灣地區設立美國在臺協會,以履行斷交前大使館所負的外交功能。法案中明文規定美國維持和我國非官方的關係,並且繼續售予我國防衛性武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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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

總筆畫數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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異體字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