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特任
  • 特任

注音一式:

ㄊㄜˋ ㄖㄣˋ

漢語拼音:

tè rèn

漢語拼音數字:

te4 ren4

釋義:

我國文職官員的任用,分特任、簡任、薦任、委任四級。特任職為四級中最高的一級,由政府以特令任命,如各部、會首長。

部首外筆畫數:

0

總筆畫數:

0

異體字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