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擔保權
  • 担保权

注音一式:

ㄉㄢ ㄅㄠˇ ㄑㄩㄢˊ

漢語拼音:

dān bǎo quán

漢語拼音數字:

dan1 bao3 quan2

釋義:

債務人為保證日後能確實清償債務,而由其本人或保證人提供具有財產價值之物作為擔保。若將來債務無法償還,債權人得就其先前所提供之擔保物取得清償。此種得就擔保物使債務獲得清償之權,稱為「擔保權」。如:「民眾向銀行貸款,銀行可向民眾要求提供抵押物的擔保權。」

部首外筆畫數:

0

總筆畫數:

0

異體字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