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發解
  • 发解

注音一式:

ㄈㄚ ㄐㄧㄝˋ

漢語拼音:

fā jiè

漢語拼音數字:

fa1 jie4

釋義:

唐宋時,凡應貢舉者,由所在州縣解送至京,稱為「發解」。明清稱鄉試考上舉人為「發解」。《喻世明言.卷二七.金玉奴棒打薄情郎》:「二十三歲發解,連科及第。」《儒林外史.第四九回》:「自高先生發解之後,小弟奔走四方,卻不曾到京師一晤。」

部首外筆畫數:

0

總筆畫數:

0

異體字: